近期,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了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冷冻饮品、肉制品和饮料7大类食品共90批次样品,发现酒类1批次不合格产品,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7大类食品共90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20批,合格20批;方便食品6批次,合格6批次;蜂产品15批次,合格15批次;糕点3批次,合格3批次;肉制品11批次,合格11批次;冷冻饮品11批次,合格11批次;酒类24批次,合格24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质量指标问题。由井冈山市柏露乡阿哥酒厂生产销售的土烧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吉安市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