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水果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肉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和饮料等13大类食品共195批次。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农药残留的问题(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2:
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xls
附件3: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