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调味品、豆制品、蜂产品、糕点、罐头、肉制品、酒类、冷冻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水果制品和饮料等19大类食品共228批次。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肉制品、糕点各1批次不合格,餐饮食品4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和食品添加剂不符合规定的问题。(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 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 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xls
糕点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xls
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xls
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xls
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