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调味品、豆制品、蔬菜制品、食用油、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糖等13大类食品共98批次。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3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问题;检出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 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