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春节前组织开展高速服务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肉制品、方便食品和薯类和膨化食品等11大类食品共30批次,检出30批次食品均合格。(详见附件)
特此通告。
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 .xls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