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蛋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糕点、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和糖果制品等16大类食品共130批次,其中,检出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主要涉及农药残留的问题。(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4日